
對於香港創業者而言,離岸公司常用於持有資產、處理跨境交易或在符合法規的情況下提升稅務效率,並與香港的地域來源稅制相輔相成。本指南重點說明這些架構(尤其是 BVI 公司)的優點、法律與稅務考量、BVI 的註冊流程與常見應用。需強調的是僅僅因為在 BVI 註冊,並不代表在香港一定免稅;是否課稅取決於利潤的來源及收入接收地點。
離岸公司的類型與用途
離岸公司可按註冊地(如 BVI、開曼、塞席爾)分類;更實務地,亦可按用途分類,依據銀行便利性、交易方接受度、費用與長期退出安排而定。
常見用途:
- 控股/SPV(特別目的載體):隔離個別資產或交易風險、管理股東名冊、為未來退出簡化架構;
- 貿易/代理:以中立載體處理跨境貨品或服務;
- 知識產權/授權:集中持有 IP 並管理權利金;
- 融資/財資:處理集團內貸款與資金調度。
離岸公司的主要優勢
選擇 BVI 或其他離岸公司,常見優勢包括:
- 架構靈活、設立快速:變更股東/董事與股份安排具可預期性;
- 註冊地稅務中立:多數離岸法域不徵公司利得稅或資本增值稅(但你仍可能在經營所在地需繳稅);
- 風險隔離:在投資與合資架構中分隔責任;
- 交易就緒度:全球投資者、銀行與律師行普遍熟悉,便利融資與併購;
- 私隱度較高:公開披露較少,同時遵守反洗錢與實益擁有人規範。
注意:若涉及 BVI 的「相關活動」,需符合經濟實質(ESR)規定;純股權控股公司的要求相對寬鬆。

什麼是 BVI 公司?
英屬處女島公司(BVI 公司)依《BVI 公司法》設立,須委任持牌註冊代理並設有 BVI 註冊辦事處。由於法制現代、彈性高且國際通行,常被用作跨境投資與 SPV。
- 稅務定位:BVI 本地不徵公司利得稅與資本增值稅;如在 BVI 僱員,或涉及本地薪酬稅等另計。
- 經濟實質要求:如公司從事金融、保險、航運、知識產權等「相關活動」,需在 BVI 展示一定程度的實質。若僅作股權控股,要求較低。
香港創業者選用 BVI 的優勢
- 速度與簡便:設立與後續公司行動(發股、變更)流程俐落,可以短至1個工作天完成;
- 稅務中立:在遵守各地稅務與實質規則下,成為區域控股的有效工具;
- 國際熟悉度:有助銀行開戶、融資與未來退出;
- 公司治理彈性:分派、贖回與股份權利設計更靈活。
在香港稅制下,BVI 如何合法運用?
- 地域來源稅制:香港僅就「在港產生或得自在港經營」的利潤課稅。若創利活動(議價、簽約、承擔風險)實在境外進行,該等利潤或可被視為離岸而不課稅。此屬事實認定,需完備證據支持。
- 外來來源收入豁免(FSIE):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,特定境外被動收入(股息、利息、處置收益)如「在香港收取」,除非符合經濟實質或參與豁免,否則或屬可課稅。
結論:香港是否課稅,關鍵在於利潤來源與收入接收地,而非公司註冊地。
BVI 的註冊程序
- 選擇持牌註冊代理(法定步驟);
- 提交申請表格,提供KYC/最終實益擁有人(UBO)資料(護照、地址證明、業務簡介);
- 代理起草公司章程、公司登記冊與委任董事;
- 成立後:可申請COI/CoGS、公證/加簽(apostille)文件、建立會計紀錄與銀行開戶、完成 ESR 分類與申報。
BVI vs 香港公司:怎樣選擇?
- 適合 BVI:控股、SPV、聯合投資平台、跨境股權管理與合理避稅。
- 適合香港公司:在香港或中國內地有銷售、員工或營運據點的經營主體,享有更高信譽與可預期的審計/申報規範。

結語
BVI 以速度、稅務中立與靈活度見稱,對香港創業者在跨境投資與資產管理上十分實用。但成敗關鍵在於清晰界定價值創造地點、符合 ESR/FSIE 等規範,並自始建立齊備的證據管理。要一次到位把「架構、實質、文件」做好,歡迎聯絡我們。


